魏道明在《中国古代遗嘱继承制度质疑》(载《历史研究》2000年第6期)一文中指出,中国古代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。遗嘱继承制度的产生,以单纯的个人所有权的普遍化和血亲观念的相对淡化为前提条件,而中国古代不具备这些条件;中国古代的法律仅允许被继承人在“户绝”时适用遗嘱,有子时则必须实行法定继承,与普通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相去甚远;虽然古代史籍中有实行遗嘱继承的个别实例,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国古代存在遗嘱继承制度。
沈松勤在《两宋饮茶风俗与茶词》(载《浙江大学学报》2001年第1期)一文中认为,饮茶风俗始于唐而盛于宋。宋代饮茶作为一种“客礼”仪制,渗透到了社会各阶层。围绕该“客礼”,引发出多种风俗行为,词人创作茶词,歌妓歌以侑茶,便是一个突出的表现。茶词与其他众多的酒词、应歌词、节序词和寿词一样,具有社交、娱乐和抒情三种功能。茶词的创作是一种词学现象,同时也成了宋代多姿多态的茶礼茶俗的有机组成部分,丰富了“茶文化”的表现形态与内涵。